NDCAA 收集資料聲明

聖母院書院校友會

九龍馬頭圍盛德街51號

電話: 27115291 傳真:27142847 電郵:enquiry@ndcaa.hk     www.ndcaa.hk


聖母院書院校友會(以下簡稱「校友會」)

關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之會員通知

 

(A) 會員在登記成為校友會會員、延續該登記、參與校友會活動、服務等時,或校友會向會會提供、推廣、報導校友會活動、服務等時,或在其他方面協助會員時,校友會會不時向員會及參與活動的人士收集會員及參與人士的個人資料,包括:香港身份證號碼、姓名、聯絡資料(例如電話、電郵及地址等)、相片、及在舉行活動時及在活動中拍攝照片、錄像等(內容會包括會員及參與人士的)。

(B) 若會員未能向本會提供該等資料,可能會導致本會無法為他成功登記成為會員或延續其會員登記,或導致校友會無法向其或校友會的其他會員提供、推廣、報導校友會之活動、服務。

(C) 會員的資料會用於下列用途:

(C1) 日常會務運作;

(C2) 日常會員通訊、聯絡;

(C3) 向會員提供、推廣、報導校友會的服務∕活動;

(C4) 設計供會員使用的服務、活動或相關的服務∕活動;及

(C5) 與其他團體協辦校友會之服務∕活動。

(D) 本會會對其管有的會員資料保密,但本會可能會把該等資料提供給下列各方作第(C)段所列出的用途:

(D1) 任何代理人、承包人或向本會提供行政、電訊、電腦、付款或其他與本會會務運作有關的服務供應者;及

(D2) 任何對本會有保密責任的人,包括本會聘用及已承諾對該資料保密的人士、公司等。

(E) 根據條例中的條款及根據條例核准之守則,任何個人有權:

(E1) 查核本會是否持有他的資料及查閱該等資料;

(E2) 要求本會改正任何有關他的不準確資料;

(E3) 查明本會對於資料政策及慣例和獲告知本會持有個人資料種類;

(E4) 可選擇個人資料將不會被用於市場推廣,其中包括收取本會之市場推廣物品(不論是否由本會發行、製作)及不將其個人資料向其他協辦團體披露作市場推廣用途。

(F) 任何關於查閱或改正資料,或索取資料政策及慣例或所持有的資料種類的要求,應向下列人士以書面方式提出:九龍盛德街51號聖母院書院校友會收。

(G) 本通知不會限制會員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所享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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